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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17-10-13  浏览:

各班:

  2017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出台系部配套文件,具体如下:

  一、为实事求是地贯彻国家的资助政策,积极教育、正向引导学生在校行为,真正发挥奖、助学金助困、助学的资助作用。系部决定全面考核学生在校各种表现,执行经济困难量化自评、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双符合”的评定办法。

  1、励志奖学金评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学院审核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嗜好;

  (3)在校期间无挂科;

  (4)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班级前10%,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

  2、经济困难量化自评分未达60分门槛,不予认定贫困资格,无权申请国家助学金(家庭确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补贴);自评分达到60分未达85分,不予申请一等助学金。

  3、经济困难量化自评分达到85分,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未进入班级前50%者,不予申请一等助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未进入班级前75%者,不予申请助学金(学生本人身体有残障情况或当年家中遭遇重大变故情况除外)。

  4、经济困难量化自评表达60分,方可进入班内综合评比,同等情况下(量化分差5),优先考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靠前的同学。

  5、全年参加学院大型活动如:拔河比赛、健身舞大赛、大合唱等,未达到活动总数的30%者,一票否决(参选被淘汰者视为参赛);无故缺勤劳动实践者,一票否决;全年挂科超过两门(含两门)者,一票否决;上一年度受到系部、学院违纪处分者,一票否决。

  6、经济困难量化自评表,须严格对照相应条款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资格并做相应处罚。

  二、评审组织机构设置

  1、系部资助工作组:

  组长:李  

  成员:乔冠东(负责15级)、翟丽红(负责16级)、董艳涛(负责17级食品班、老年服务管理班)、武铃娜(负责17级中医康复班)。

  2、班级评议小组:

班  级

组  长

成  员

15经一

乔冠东

郭  茹、闫聪珍、李  静、袁光明、车卫东

15经二

王  哲、任云萍、闫雅茹、张浩浩、段斐英

15检一

王志腾、田嘉玉、吕森芳、赵  琦、安  吉

15检二

张明辉、王  丹、和吉成、宫  白、李翠悦

16营养一

翟丽红

董艳涛、张  婷、任媛婕、邢  霄、宗  然

16营养二

武铃娜、路雅倩、樊晓楠、杨子威、孙  乐

16检验一

张思思、李军霞、成  虹、苗林峰、郭彩霞

16检验二

高  强、白哓哓、李  班、张煜梓、冯  勇

16老服

王  鑫、赵文馨、尹  瑛

17食品

董艳涛

陈迎来、温世瑾、郑子健、裴亚军、刘智康

17老服一

赵  彤、冀清霞、张雪梅、张丹阳、冯慧祥

17老服二

孙  楠、闫旭红、王梓萌

 

17中医一

武铃娜

白书慧、郑晓敏、段志杰、杨  帆、王美琪

17中医二

马红利、沈文相、王  怡、马  亿、樊子嫣


  三、时间安排

  10月12日-10月13日,各班初选;

  10月14日-10月15日,系部复核并公示;

  10月18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受助名单上报学院审批。

  四、评审监督台

  如对评选过程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向系部评审监督台反映情况。

  受理地址:综D105

  联系人:许先猛

  邮  箱:369530428@qq.com 

 

 

 

 

 

                                           健康学院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1:家庭情况调查表.zip

附件2:经济困难量化自评表.zip

附件3:贫困认定申请表.zip

附件4:励志申请表.zip

附件5:励志量化评分表.zip

附件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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