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健康学院班级量化考核方案》,结合学生综合表现,对上学期受助同学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本次评审要求的同学予以取消资格,并将名额进行重新评选分配。经班级评议,系部审核,现将系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公示如下:
一等:
潘 娜(14经营班) 董惠茹(14经营班) 刘慧颖(14检验1班)
范 蜜(15经营1班)刘雅妮(15经营2班)王志腾(15检验1班)
李瑾琦(15检验2班)
二等:
公示期自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受助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上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15303596280
健康学院
2017年5月15日